2014年晚上九点多我在路经灌云县东王集镇的时候,由于那边修路,对面有两车开了一个远光灯的时候眼睛看不清,没注意对面来了一人起电动自行车的人,就给撞了,当时我和对面开远光灯那人立马下车就给他送到医院,在医院途中在医院里就经抢救无效死亡了。他们要求我现在赔偿150万的赔偿金。在保险公司我当时买的是全险,保险公司是赔偿60万,他们家要我另外赔偿他们家150万,他们家是农村户口,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他们要的太高,我达不到他们的要求,我该怎么打
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走法律途径,起诉解决。
2014-03-13 15:07:50
可以让对方走法律途径,起诉解决。
2014-03-13 16:40:17
没有那么高的,看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来定.
2014-03-13 19: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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