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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时有子女份额 父母至今一点也未分给该子女?

咨询者 : meimeifen - 黑龙江     时间 : 2010-11-21 19:29:08    状态 : 已解决



房屋拆迁时共分得两套房产,(一套两居,一套一室半)我们家是大哥共三口人全在户籍上,其余五口人,后因为两个弟弟结婚,我们让步搬出来租房子,弟弟结婚后父母将二居房屋改两个弟弟名字,分给他们了,现在只剩一套父母居住,前几年老人一直黙认居住这套是我们的房产,妹妹离婚后一直回来与老人居住,现在老人留遗嘱将房产给妹妹,我想问像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吗?依据什么?赢面大不? 另:现在老人没有过世,意识清醒,想写遗嘱将房子留给女儿, 还有就是现在距拆迁已经有20多年了,有没有什么说法?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关传静   [黑龙江]    13351884263

如果当年拆迁时分到的这两套房子有你们一家三口的部分,那么你父母对于这部分时无权处分的,除非你们已经放弃该权利。

2010-11-21 19:41:43

蒋正星   [福建]    15959213353

您好! 你们有权享有。

2010-11-21 19:51:30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如果有子女份额,子女可以起诉。

2010-11-21 20:00:0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房屋拆迁时计算了你们的补偿内容和标准的,说明你们有安置补偿款在其中,父母不能处分你的权利,因此你有权分得你应当得到的份额。

2010-11-21 22: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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