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怀孕一个多月,有一天被强奸了,但是她还没有结婚,报警之后,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警察,之后,因为被强奸这事造成的阴影,她不想再要这个孩子了,做了流产。想请问,如果,她把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办案机关,比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被告人是不是会受到更严重的惩罚,会多判刑几年呢?
可以作为酌定从重情节
2014-03-20 14:14:13
你好,强奸怀孕妇女可以作为从重处罚的酌定情节。
2014-03-20 14:28:54
2014-03-20 16:31:22
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根据你的介绍,如果犯罪嫌疑人不知情且受害人表现不明显,则不会影响量刑。
2014-03-20 16: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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