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由他抚养,财产我一分都没有拿,如果离婚以后,前夫起诉要我抚养费,法律有效吗?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 但是,这不影响孩子在需要时要求你支付抚养费。但这也要符合下述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你也可以在协议书中写明,以你应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折抵抚养费。 协议书如何行文很有讲究。建议你当面咨询当地的律师。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
2010-11-23 14: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