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winneehu - 上海     时间 : 2014-03-26 09:45:21    状态 : 已解决



丈夫和公公共有一套售后产权公房,该房是在我们婚后公公出资2万多元现金,丈夫出资1万多元公积金购买的。去年把该房出售,又买了一套商品房,新房只有公婆名字。请问出卖旧房需要我的签字吗?为啥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也能过户?我的权益是否收到了损害?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丈夫应当对该房屋主张共有。否则,你们的权利可能受到损害。

2014-03-26 10:03:54

朱久兴   [上海]    13391262009

你的权益当然被侵害了,你可以要求新房加你的名字的

2014-03-26 19:45:4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