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用交通信用卡,开通后了,用了忘记还了,也没有收到任何账单的到期告知下,给消费者的信用给予了不了记录。我咨询过其他银行,其他各大银行都是有宽限期限的,如有忘记还或者不方便还,只要这三天内还上都是给予良好记录的。而交行不给予任何期限和时间只要过他规定到期日(不给予任何提醒和告知)就给不良记录。我想问一下这个我可以怎么维权。交行这个是不合理的。也属霸王条款。我该怎么维权。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014-03-26 22:13:36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014-03-27 06:07:57
搜集证据,协商解决,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4-03-27 06:44:07
可以起诉解决
2014-03-27 10:58:08
可以起诉
2014-03-27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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