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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劳动仲裁案件的的期限?

咨询者 : longjiangyue - 北京     时间 : 2009-02-13 12:05:41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问题是这样的:我妹妹在通过劳动派遣,到天津一家三资企业工作了6年多,期间2002年09月到2006年5月没有给上任何保险,2006年5月以后给上了工伤和医疗,其他没有上,公司说,因为我妹妹是农业户口,他们给上两险符合国家规定,而且经常加办4个小时,合同也只签定了一年2002-2003年以后没有签,由于太累以后也没有任何养老费用,于2008年11月辞职找了代理律师向天津河西提起了劳动仲裁,12月中旬受理通知下达的,到现在已经有2个月了,我想问律师, 天津的劳动仲裁案件,规定的期限是多长?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妹妹可以申请那些权利?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张志胜   [北京]    13520840484

应该 开庭了

2009-02-13 12:49:55

杨世渊   [山东]    15275310152

受理通知下达后即:仲裁庭组成后,是两个月。最多可延长30天。你妹妹可要求给不少于六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俩倍的工资】、补交养老保险。

2009-02-13 19: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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