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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 分家后造成的纠纷?

咨询者 : fa2147517066 - 河南     时间 : 2014-03-30 21:03:27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家属于8几年写的分担,写的是 甲的宅基地旁的一地方是乙的 垃圾堆, 后经政府发宅基地使用证 证上写的甲宅基地概括了乙的 (垃圾堆)的地方,现在乙方仍说按照分担走, 两方因此产生纠纷, 这样的话是 《垃圾堆》 是甲方 还是乙方.. 拥有使用权! 那方占有法律保护权利

  最佳答案

何志华律师   [四川]    18282230358

只要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没有被撤销,甲方享有权利

2014-03-30 21:10:47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有法律保护权利

2014-03-30 21: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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