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租的房子 合同内的 各项费用以全部缴清,各项费用的单据全部都有保存。 房屋快到期了 跟我收房屋管理费720 租房前没有跟我提过这个费用, 合同上也没有注明 有这个费用, 这样算是违约么。因为这个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了, 求帮助!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不付的。
2014-03-30 21:47:24
收取该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2014-03-30 21:47:45
收取该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2014-03-30 22:19:17
没有约定,可以不付的
2014-03-31 08:31:44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014-03-31 09:54:56
拒绝支付。
2014-03-31 1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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