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首付购房,因为曾经婆媳关系较为紧张,父母担心一是将来儿媳对老人不好,二是将来子女离婚出现财产纠纷。三是父母的心愿是将首付这笔钱给儿子,而不愿意做为子女的共同财产。如何在不伤害婆媳关系的前提下,规避风险。谢谢!
你好,首付是父母购买,夫妻共同支付房贷,这个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在分割方面是属于两个人的,你可以将分割给你的部分转交给你的父母。或则协议将这笔资金留给自己的孙子,谢谢
2014-03-31 15:59:09
不愿意做为子女的共同财产。
2014-03-31 19:54:47
可以协议约定为个人财产.
2014-04-01 14: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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