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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

咨询者 : fa2147518298 - 安徽     时间 : 2014-04-02 14:01:41    状态 : 已解决



我弟弟有前科的,在2012年12月份与人发生纠纷而至人轻伤,现鉴定为轻伤害,前不久落网了现被羁押在看守所里。事发后我积极找到受害人,经协商后赔付了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对方也自愿写了一份谅解书给我们,而且还同意让我弟弟取保候审!事后我也写了份取保候审申请书交到了派出所,可派出所里的民警说你弟弟是累犯还涉嫌故意伤害要请示分局领导,还说有点难度。我想请问下我弟弟的事情是因纠纷引起的,还有谅解书上也是这么说的因纠纷引起的,为什么派出所里发给我的拘留证上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呢?故意伤害罪的概念我懂的,可纠纷引起的事件就是不同的概念了对吗?这样的事件可以办取保候审吗?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徐晋红   [山西]    13015472683

很难取保。

2014-04-02 15:45:59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办取保候审

2014-04-02 16:47:55

曾祥锋   [安徽]    13866722060

可以取保候审的

2014-04-03 16: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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