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家是2009年8月份买的房子。当时买的是二手房子。由于疏忽买房子的时候就没看水表的表数。最近来收水费一看才知道。我家从2008年8月31日以前的就欠了188元的水费没缴。水费是每月按每人3元收取的。收水费的人说了“由于要改成分户水阀,以前欠的也应该缴清”我想问一下 像我这样买二手房子由于之前房主欠的费用应该由我们缴清么?
你们如果不能就买房以前欠缴的水费同前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则只好由你们缴清了
2010-11-23 09:59:51
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由前房主承担。
2010-11-23 1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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