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被县领导指示乡镇府、县教委、镇派出所工作人员非法拘禁37小时。期间把我衣服扯拉烂,胳膊扭伤。他们提出私了,我应要多少补偿? (原因是上级领导来检查,怕我上访。我是原民办教师,以前上访过)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赔偿。
2014-04-07 19:03:26
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赔偿。
2014-04-08 18: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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