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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7名精神病患者被遗弃事件?

咨询者 : fa2147520117 - 北京     时间 : 2014-04-07 20:03:45    状态 : 未解决



2013年9月10日 广东珠海7位精神病患者被“弄丢”在东莞南城汽车站候车大厅,25小时,警方没有收到报警,11日,东莞民警最终找到他们就诊的珠海白云康复医院,并把他们送回珠海,该院院方否认遗弃病患,称不慎与他们走散。据了解,该院为一家民办医疗机构,9年前经珠海市卫生局批准成立,7名精神病患者究竟是医院工作人员术后“弄丢”还是医院有意遗弃?您怎么看?经调查核实,白云康复医院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未对安排出院的7名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未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安排患者出院过程严重不当造成患者留置外地,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上述事实,珠海市卫生局认为,这起事件是一起管理失职,责任心缺失、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诊疗常规的责任事件,依据《精神病卫生法》、《职业医师法》等法规,珠海市卫生局决定对涉事机构及责任人作以下处理:给予珠海白云康复医院严重警告,暂停其收治西宁人,责令立即整改,责成医院撤销科室负责人周某职务,停止执业1年,责成医院对工作人员王某予以开除给予院长何某通报批评处理,勒令做出深刻检讨 给予副院长陈某降职处理 我想咨询的是 您从行政法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性质和处理意见?? 还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1、本案的行政法律关系是什么? 2、行政法主体确认的依据是什么?3、处罚依据是什么?4、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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