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经过10年还能要求赔偿么?

咨询者 : fa2147520956 - 山东     时间 : 2014-04-09 13:11:29    状态 : 未解决



本人女,2004年在熟人那里工作了有1个多月,上班期间弄丢了右手中指一截,因为怕说出来丢人,不想被别人认为是残疾人,一直藏在心里默默认定为这是命运,当时他们除了支付了住院的那几天治疗费外,没有拿到一分钱,包括工作的工资也没有拿到。还好傻的删掉了他们的联系方式。就回老家了。10年间……心里过得不好。身边的亲戚朋友都没有发现我有残疾,可我内心里难受,难受。偷偷地给自己过每年的那个纪念日。现在也到了结婚年龄了怕影响谈恋爱结婚一直自卑着。拒绝了很多男士,可是家里又愁,嫌我不结婚。我现在想明白了,我想联系到他们,要求补偿我的损失。他们的地址我有。我该怎么要求在不超出法律的范围之外。10年了。还可以么?请给我点建议吧。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