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刚才的赔付清单,客户名称:艾红,男,系1993年9月出生于遵义县喇叭镇新堰村,其父母不在家。于2014年3月1日租借(租金:每天130元)杨昌力的车(车牌贵CC4079,杨昌力已外出打工,其车由他的嫂子唐敏经营,艾红的奶奶与杨昌力的妈妈是亲姐妹)艾红请他的朋友开车,于2014年3月2日在喇叭镇小泽新桥那儿与喇叭街上的徐良波的车相撞,经交警查现场,系车牌贵CC4079全责,徐良波的修车费由杨昌力的保险修理,达成协议后,车就被拖得团溪保养场修理。 2014年3月3日,艾红的奶奶(72岁的老人)就和车主一起到团溪保养场处理 ,徐良波说他的是新的轿车(才买来5个月)要拖得遵义4S店修理,只要把车给我修好就行(徐良波说:“我只是看到他是个孩子,没能力赔付,要不然我是做生意的人,明天我就要带20多个工人到西安,车票都买好了,我车子停一天是多少损失”,另外看到艾红的奶奶也是70多岁的老人。),这就导致二次拖车,拖车费800元就由艾红的奶奶拿出,等车修好后,徐良波叫艾红的奶奶去接车,结果修车费3100元左右由艾红的奶奶垫付。徐良波的车算告一段落。 杨昌力的车月3月14日修好,艾红的奶奶又和唐敏一起的团溪保养场把车接回来,修车费5000元,(两辆车共垫付8100元左右)费用也是艾红的奶奶垫付。 后来保险公司把所有费用扣除后返还艾红的奶奶7104元(保险公司说:徐良波的车可以开,拖车费800元他们不报销),这钱在杨昌力的存折上,钱到账户后唐敏就给她的大姨也就是艾红的奶奶讲:钱拿下来了,来结账,所以就出现了那张账单,手续费是杨昌力的卡在广东他汇过来花了70元,唐敏去办理的手续费70元,租车费1690元,车子折旧费2130元(唐敏还强调了我们是亲戚,只按百分之30折算,其他人要按百分之50赔付)。把所有费用除去后,唐敏退了3144元给艾红的奶奶。 我只好苦笑,别无选择,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别人说,所以只好选择这种方式,告知大家。以解我心头之闷。请问我可以起诉车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