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先是请了一个月的假,说家中有事,公司同意了,假期完了,又来请假期一个月,,单位没同意,就一直未上班,过了三个月,上了仲裁委,,这种情情况公司给于经济补偿吗
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劳动者原因离职的,而用人单位又没有违法情形的(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按时发放工资等),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4-04-16 09: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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