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你们好! 我和她在今年1月12日在昆明办了酒席,拍了结婚照,什么都做了,就是没办结婚证,可是才半年我们就分了,她现在走了几个月了,她现在还在昆明,我和她都是一个地方的人,她的亲戚也在昆明,在她离开几个月后,我不断的从我朋友那里听到一些她和她亲戚对外说了不好我的话,现在我的一些同行都知道了,大家都在议论,搞的我好烦恼,她们这样做是不是叫名誉侵权?怎么维护我的名誉?我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如果她通过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你名誉了,则你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2010-11-23 1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