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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未到期,公司给待岗协议我们签,我们可以拒签嘛?(续问)?

咨询者 : fa142090 - 福建     时间 : 2010-11-23 19:14:44    状态 : 已解决



合同未到期,公司给出待岗协议要我们签,协议上说第一个月是底薪1400,后面开始就最低保障900了,之前一位律师回答:可以拒绝签订,要求按原合同履行。我想在问问,如果公司不同意按劳动合同提供工作,我们该怎么办?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赔偿金嘛?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如果公司不同意按照原来的合同提供工作,其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原来的劳动关系,应该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3 19: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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