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在房款全部付清的情况下,收取水表费、电表费、煤气表费有线电视费等各项总共1W左右开通或初装费,不交不给房屋钥匙,好我们交了,签合同被告知所有的管道费自房主验收合格后不再保修,(理由是房屋建好不到2年都没事所以物业不管保修),除此之外就算不住人地暖都不许办停!(市条例2年后不是用可以办停到这里完全无效,物业说我们小区自己烧,自己管理不按照国家法律的),物业合同上还有找装修队装修该装修公司要交5W元押金,我们家里人一合计别找外面的了,自己装修吧,结果还找我们要这个押金,不然不卖给我们水、电、煤气。 这下我们彻底忍不了了,没钱就没法在这里住了? 请律师帮忙,这房子我们现在不想要了!退回房款22W左右+1W多杂七杂八的费用,这些最基本的要回来就行。至于精神补偿费和其他费用关于这部分我们一家决定愿意拿出一半给,为我们获得胜诉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