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2月和公司签的合同,到2015年2月才到期,我哺乳期(2014年4月6日)刚到,昨天(2014年4月10日)人资主管找我面谈说是协商解约,我没同意,她就说公司单方开除我,今早我去上班签到时被阻止,并被口头告知说不用去上班了,我问其要开除证明,她说寄回我家,我们的谈话有录音,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谢谢!!!
你公司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约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向公司主张赔偿金。
2014-04-11 15: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