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1年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2012年底交房,开发商延期于2013年6月交点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支付延期交房的赔偿金,但是开发商以走内部程序为由,到现在仍未支付赔偿,请问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吗,可以主张延期支付的赔偿金及赔偿金利息吗?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时效为2年具体需要看约定即证据
2014-04-12 23:23:32
可以起诉解决。
2014-04-14 11:18:24
可以起诉,我代理过此类案件的集体诉讼。
2014-04-17 1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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