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叔叔在北京通州区六合村买的房 但是用我的户口买的我是本村公民 房住是我的名 现在要拆迁了 可是买卖合同没有在我这 我想知道 拆迁办的是不是要和我谈
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写的是你的名字,你就是房屋的产权人,也是被拆迁人,拆迁办应该和你谈补偿的问题,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4 1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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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4 1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