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五级工伤,右手无功能,工伤保险批给了24000的假肢,使用年限为6年。要是我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我看北京赔偿为3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才121110元。我现在才25周岁,假如假肢装到60周岁,还有5次,就得120000,这假肢费用由谁来出?
建议您不要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这样后续的假肢费应继续由社保基金来支付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10-11-24 12:42:59
由工厂出
2010-11-24 12:55:20
有你的单位出。
2010-11-24 15:12:08
由社会保险基金出。
2010-11-24 22:54:35
你好! 应当由社会保险金中支付,建议你不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010-11-29 14:43:2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