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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社保和医保缴纳?

咨询者 : fa2147523863 - 北京     时间 : 2014-04-16 21:40:50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在1986年在北京一单位上班,2008年才给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保和医保(四险一金),但是合同在2013年9月30日已到期,至今没再签订合同,现在让我待岗,每月1500元,我不同意,我想以没签订合同为由辞职,但是想让让单位补缴2008年前的社保和医保,同时补偿未签合同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偿金,请问律师,我的要求可以吗?如单位不同意,我怎么办?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同时赔偿或补交社保费等。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4-04-16 21:54:23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好,咨询社保部门

2014-04-16 21:57:14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4-04-17 04:47:05

李莹   [北京]    13810587816

可以申请仲裁。

2014-04-17 09:21:11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从法律上可行,单位不同意可申请仲裁

2014-04-17 11: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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