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已结婚为理由向借款人借了2万,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实际是借了2.5万,借款人要求找担保人做担保,一个月还清签订合同,现在已过还款日期一个月。 昨天借款人找到我说借款人跑了,借款人要上诉法院。我有什么责任?
你是作为担保人在欠条上签订了你的名字,是这个意思吗?作为担保人你可能要承担担保义务,偿还债权人以后,你可以继续想债务人追索。
2014-04-28 16: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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