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培训学校做后勤工作,单位2013年11月新开了一个校区,后勤也有我负责,前3个月给我加薪。到2014年3月起不加薪了。维持原来的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我该怎么办?(备注:新校区离原工作地点很远,做公交要1个多小时)
如果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约定工资,则不违法。
2014-04-23 16:02:44
2014-04-23 19:29:54
2014-04-24 2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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