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原为公产房,过户的时候房管局是做的承租人变更并买了产权,那意思是房子是爷爷卖给我父亲的,但是父亲和爷爷之间并没有金钱交易存在,是房管局从中做调整,其他儿女认为爷爷卖房子所得的钱应该有这些儿女一部分,既然没有真正金钱交易,那我父亲应该拿出一些作为他们的补偿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呢?
你爷爷和你父亲并不是做的真正的房屋交易,因此这个房子是你父亲出资购买的,你父亲不应当对其他兄弟姐妹进行补偿。
2010-11-25 22:01:45
公产房本不属于您爷爷的产权,是在变更承租人后您父亲购买了该房,您父亲是产权人,不用补偿其他兄妹。
2010-11-25 23: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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