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把自己店铺门前台阶(即"上阶岩")租给他人做生意,别人事后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一纸诉状去法院状告我,让我退回全额房租,法院判决他胜诉,说我无法证明自己门前使用权,因此无权出租他人,我想咨询,自己店铺门前是否有使用权,店的大门到马路有1米。所以有个宽1米、长3米的台阶平台。我是否有使用权?
有使用权
2014-04-27 20:02:54
没有使用权,不等于与他人达成的协议无效。
2014-04-29 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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