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盖屋把活口头包出去了,在干活中间发生了意外,死了人。出事的车是我家的,毕竟是给我家干活,总不能不让用吧,发生意外时我父母没在家,具体情况也不知道,在完工后我家就把工钱给结清了
你家把活承包出去了,你家和承包的人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你家是定做人,包活的人是承揽人,承揽人在施工中发生了伤亡事件,应该由承揽人自行承担责任,你家无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5 10:37:44
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根据死亡人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电。 更多内容请到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2010-11-25 12:01:56
应属于雇员受害赔偿,承包人作为雇主对雇员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而你父母明知个人没有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多少首先得看对方起诉多少,再进行抗辩,否则无从谈起。建议委托当地专业律师。 本律师专业办理与人身损害伤残有关的案件,可以参阅一下个人网站:杭州伤残赔偿网 http://zhangjinwei.fabao365.com/
2010-11-25 21: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