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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三个月后只签了劳动合同变更书?

咨询者 : fa2147528662 - 北京     时间 : 2014-04-29 11:37:47    状态 : 已解决



2011年6月进入公司,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变更书,又于2013年6月底到期。7月-10月一直没合同,但在公司工作。11月初公司提出补签合同,要求从2013年6月补签,我没同意。几经周折,最后补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变更书,只有时间的延长,其他什么也没有,时间是从2013年11月-2015年11月。请问我要是现在辞职,能有赔偿吗?具体是怎样的呢,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4-04-29 11:43:52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可以主张。申请劳动仲裁。

2014-04-29 14:27:44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4-04-29 18:22:4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主张

2014-04-30 18: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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