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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系统下的两家单位整合成一家有员工拒绝报到?

咨询者 : fa142650 - 四川     时间 : 2010-11-25 14:57:32    状态 : 已解决



一个系统下,两家单位整合成一家,其中一家单位员工拒绝到新单位报到,依旧在原单位上班,请问工资如何发放,算何种形式的违纪行为。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拒绝道新的单位上班,其行为属于没有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可以不发放工资。其行为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5 15:28:54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010-11-26 06:43:45

何春莲   [四川]    15884533018

员工的行为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公司有权解聘员工

2010-11-26 13:34:50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不算违纪行为,只是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2010-11-26 19: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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