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8年8月7人16时20分在华中科技大院内,驾驶一辆无牌无证吉利JL125T-27两轮摩托车。行驶在华中科技大院内十字路口时。与一辆时风SF2810PD4四轮低速汽车发生碰撞。该车驾驶员。无证驾驶。无牌汽车。根据鉴定所证明。我方。摩托车正面碰撞,前车轮轮轴破碎。前叉向后折弯变形,前车轮向后移位350mm。摩托车右侧,车身右侧多处倒地摩擦痕迹。我方碰撞时行驶速度约为40km/h左右。时候导致我方成员受伤,受伤程度,达到1重伤。2轻伤。根据武汉理工大车辆技术司法鉴定所开了相关证明。只证明了我方受损情况。他方无严重损伤。根据以上介绍。本人因未成年驾驶。我该负多少责任。 事后。他方暂时预付我方所有医疗费用。请问。我方人员可否继续追究他方责任及赔偿。
你好,对于你的咨询,我的解答如下: 1、对方不构成刑事责任,交通肇事要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至于赔偿,应该以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据你所说,你们应该五五责任,所以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吧
2008-08-20 11:12:16
你好! 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察,调查了解, 会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说明。 交警出具认定书后,你可以依据这个与对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 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08-08-20 11: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