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出生,女男今年均16周岁不足17周岁,男女同居并怀孕7个月,男方家长默认女方在其家中居住,女方家长刚刚得知消息,据男方家其母称已经2、3年之久,女方家长以为,女在外地上学,并保持有联系, 时间越来越久不见孩子随即寻找,发现此类问题。 咨询 1、关系怎样处理 2、腹胎中的孩子怎样处理,有哪个部门处理,引产的规定是什么? 3、生孩子、怎么办、打胎去哪里解决?手续怎么办? 4、男方应付什么责任
1、这个因为男女属于同居关系。 2、孩子的处理则在于该孩子的父母决定,没有相关部门处理。目前我国对是否引产才去的是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3、生孩子、打胎应该去正规医院,手续的话应当到医院去问。 4、关于男方的责任,则在于孩子是否生下来。还有,对于女孩子与男孩子的关系是否是女孩子自愿。
2010-11-25 16:44:48
去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腹儿问题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1-25 16:45:35
你好,两个年轻人所处的关系为同居关系。腹中胎儿的留或不留,是由胎儿的父母(两个年轻人)决定的,此情况没有法律强制规定。最后关于男方的责任,最好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要通过诉讼解决,主要责任在于对腹中小孩的抚养及女方权益的照顾。
2010-11-25 16: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