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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咨询者 : wk809062216 - 福建     时间 : 2010-11-25 21:11:03    状态 : 已解决



我租了一栋旧厂做出租房,合同期十年,合同还有7年到期,房东以城管名义说我改变租赁用途而要取消合同,不想赔偿我的任何损失,这有道理吗?我们的合同还有效吗?房东应不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呢而房子的前身也是房东自己做出租房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王楠楠   [河南]    15836840147

一、合同是有效的 二、若原合同没有约定禁止转租,则你是可以转租的。 三、若终止你的合同应当给你赔偿损失。

2010-11-25 17:28:28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合同有约定吗? 改变租赁用途可以取消合同。

2010-11-25 18:43:03

吴建平   [福建]    13599225227

只要主体适格、合同签章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合同。

2010-11-25 2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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