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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咨询者 : fa2147530019 - 重庆     时间 : 2014-05-15 14:48:19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 我在百货公司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公司上班至今。 2013年9月开始因生病不能继续工作,请病假在家休养。11月开始公司便没有给我发工资,只交保险。12月开始就是无薪病假,并自己缴纳社保个人扣费的590元。共缴纳了4个月。 4月15日公司发了调岗通知给我,但是现在我生病还无法工作并一直向公司交了病假条。公司在上注明说公司只承认工作时间为3年5个月。并未说解除合同事宜。请问这种是否违法。公司因在什么时间内通知我解除合同并赔偿。公司该赔偿的费用如何计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申请仲裁

2014-05-04 16:02:52

徐明良   [浙江]    13575731503

可以请律师帮助。

2014-05-05 15: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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