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单位合同工,2012年3月到该单位工作到2014年3月合同期满,期间是每年签一次合同的,2014年3月合同期满后在单位没同我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在4月30日下午在我没做错任何事的情况下单位突然口头通知我5月1号起不用上班了,至于赔偿单位就话只赔每年100元作补偿。其它的没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得到怎样的合理赔偿呢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赔偿。
2014-05-04 15:55:37
要求赔偿。
2014-05-04 17:10:05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仲裁解决,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2014-05-04 18:02:53
你要收集并保存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便申请劳动仲裁。
2014-05-04 18:44:29
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
2014-05-04 23:54:42
可以请律师帮助。
2014-05-05 15: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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