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购车作了担保,但是几个月前购车者没有去履行义务,导致被银行起诉。我想请问一下,那个欠款是怎么算呢。是按直接欠款算,还是把抵押物拍卖后再算欠款呢?三被告怎么分担这些欠款呢。
可以请律师帮助。
2014-05-05 15:27:55
一般是扣除车辆已付款后,剩余及违约金等费用总和。
2014-05-05 15:42:43
是按直接欠款算,
2014-05-05 16: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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