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租赁纠纷?

咨询者 : fa142804 - 广东     时间 : 2010-11-26 01:29:38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大朗镇区有一栋8亩的厂房,由于面积过大,所以以分租的形式出租,现在一楼租客租期已满,想解除合同,在搬迁的过程,他违反合同里面的一项,合同最后一条规定是:不可以拆卸固定的装修(包含除机器插头以外的电线)。而且拒交当月的水电费和房租,理由是在押金里面扣除。而且租客在已得到我的通知的情况下强行拆卸。强行出厂房,而且损坏厂区内的电动大门。然后我报了110,在110的协助下,他交齐了水电费,但没有交房租,而且当众说出:如果我不退回押金给他,就叫人过来生事。如果情况是这样,那我是不是可以在押金中扣除房租,并且要求租客赔偿违约金。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振   [广东]    13229161385

如果合同有相关的规定,则你有权扣留押金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2010-11-26 09:38:59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可以从押金里扣除房租,至于违约金,能够协商最好,如果他拆除自己安装的东西且对房屋没有损坏,没有必要为小事纠缠下去。

2010-11-26 12:04:25

蒋其磊   [广东]   

可以的,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你可以从押金里面扣除房租、违约金等,将剩余款项退还给他们,如果他们来滋事的话,就通过报警来处理。

2010-11-27 09:55:4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