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可在28天向业主报送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但是因业主考虑到如果签收结算书,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承包方审核确认,否则业主违约,反之,不签收业主就没有责任了,承包也没有办法。 也许有人要问:业主没有理由不签收结算书,但现实中确有此事。比如业主资金运转状况不好,就想拖时间。 回答中请注明依据,出处。谢谢。
协商不成,起诉结算工程价款。
2010-11-26 2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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