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我哥向私人借款的借据上签了名,盖了手印,还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这是私下办理的,无法律公证,估计连这借据也是白条类的),当时,他们未向我妈说明是用我妈名下的房子做担保的,我妈说“用房子做担保”的话是他们后来加上的,现在债权人把我哥告上法院,法院会把我妈的房子判给债权人吗?
建议面谈律师。可以找当地律师面谈。
2014-05-08 09:02:54
法院不会把房子判给债权人
2014-05-08 0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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