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离婚,离婚时房子判给儿子,孩子未满18岁,孩子的监护权归双方所有(但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当时房子在银行作以银行贷款,协议2010年底过户在孩子名字)但男方至今未过户到孩子名下,仍在银行作以抵押贷款,不知有什么办法没有,我该怎么办?
你好,如果贷款没有支付完,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如果完成,对方不按照当初的协议,你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谢谢
2014-05-09 19:27:19
你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014-05-09 19:35:40
你好,一般需要偿还完毕债款,才能拿回房产证件,你可以让对方跟你一起去做公证登记,如果事后,对方拒绝,你只有通过诉讼解决,谢谢
2014-05-09 2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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