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前,户主为女方,后一直未办理过户,现女方再购房算二套房吗? 另,男方如果反悔,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吗?有好长的时效性?谢谢。
属于二套房,如果是婚内购买,男方可以在离婚是要求分割。 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电。 更多内容请到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2010-11-26 14:00:12
女方再购房时,第一套房没转让或者过户出去,则属于第二套房;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只要是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没作处理,那么,该财产仍然处于共有状态,共有人随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没有时效限制。但是,若协议离婚时已对该财产进行了分割,一方反悔,则在一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但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则要看协议分割财产时有无欺诈、胁迫行为存在。
2010-11-26 14: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