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的父亲去逝并留有一处房产,因老人生前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其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权,最终由我丈夫继承房产并进行了公证。请问该房产是否属于我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1-26 16:49:59
你丈夫婚后继承的遗产,依法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17:41:50
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第三项是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010-11-26 18: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