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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互殴?

咨询者 : fa143016 - 北京     时间 : 2010-11-26 17:45:55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想问问什么是互殴,互殴是怎么定性的?发生互殴是怎么处罚的?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相互打架叫互殴,法律上无互殴一说,互殴的应该互相承担法律责任。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18:02:43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一般是谁打伤人谁负责,轻伤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2010-11-26 18:52:55

林莉   [北京]    13911029041

互相打架,双方都实施了殴打行为,都存在过错,都应该受到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一方受伤程度达到了轻伤,则涉嫌刑事犯罪。

2010-11-26 20:12:5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情节轻微时,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涉嫌寻衅滋事罪

2010-11-26 20:41:25

敖霖   [贵州]    18985239966

互殴是指打架双方均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的一种故意伤害行为。互殴的处罚需要根据互殴的结果和情节决定。

2010-11-26 20:59:52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互殴就是互相故意伤害,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受伤者的伤情鉴定决定,不构成轻伤的则打人者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

2010-11-28 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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