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问什么是互殴,互殴是怎么定性的?发生互殴是怎么处罚的?谢谢
相互打架叫互殴,法律上无互殴一说,互殴的应该互相承担法律责任。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18:02:43
互相打架,双方都实施了殴打行为,都存在过错,都应该受到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一方受伤程度达到了轻伤,则涉嫌刑事犯罪。
2010-11-26 20:12:52
你好! 互殴就是互相故意伤害,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受伤者的伤情鉴定决定,不构成轻伤的则打人者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
2010-11-28 2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