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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临时工十年以上退休后待遇?

咨询者 : fa143017 - 江西     时间 : 2010-11-26 17:57:17    状态 : 已解决



父亲是中国邮政服务十年以上的临时工,获得过几次先进工作者称号(邮政颁发),请问退休(不太了解退休年龄,父亲1956年出生,以为邮政服务11年)后待遇应该是怎样?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父亲属于工人编制,退休年龄是55周岁,在2011年可以办理退休。退休的待遇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18:08:18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没有转为正式职工

2010-11-26 18:51:53

敖霖   [贵州]    18985239966

从你父亲的工龄上看需满60周岁才可退休。退休后到社保局领取养老金。

2010-11-26 2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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