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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交通事故调解及诉讼?

咨询者 : fa2147533837 - 广东     时间 : 2014-05-15 09:28:09    状态 : 已解决



同事开摩托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伤残,对方伤较轻,事故认定责任各负一半,同事已认定工伤和评残,向交警申请赔偿调解,但过了两个月了,交警以对方不肯调解,未出据调解终结书,同时交警说新交规规定可以不用调解终结书,因赔偿费用不明确,无法进工伤申请,交警说可以拿事故认定书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对方,通过法院调解。请问可以按交警的说法拿认定书向法院申请调解吗?法院的调解结论可以做为工伤报销的凭证吗?如果交警以对方不来调解,可以给同事认定费用处理,能全报工伤吗?

  最佳答案

赵井燕律师   [辽宁]    13019349228

可以直接起诉解决,认定书作为起诉依据。赵律师首次解答,以下相同解答为抄袭,抄袭可耻!

2014-05-14 18:03:46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能全报工伤

2014-05-14 19:53:29

占国志   [广东]    15889730219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另外,如果经认定构成工伤的话,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014-05-14 22: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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