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买房写的是妻子的名字,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公人员说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当时购房合同只写了妻子的名字,办房产证时就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了,填表时候填的有共有人也就是我的名字,现在妻子拿走了房产证,天天不回家,我又没在那房子住,她可不可以私自将房子转让卖给别人?
该房屋是在婚后取得的,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后取得的财产依法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她单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21: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