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买房写的是妻子的名字,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公人员说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当时购房合同只写了妻子的名字,办房产证时就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了,填表时候填的有共有人也就是我的名字,现在妻子拿走了房产证,天天不回家,我又没在那房子住,她可不可以私自将房子转让卖给别人?或者私自拿共有房产做抵押贷款什么的?
您好,如果房产机构档案有你的名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一个人单方是转移不了房产的,抵押也要审查的,正常情况下,没有你的同意不给办理。
2010-11-26 21:19:19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外一方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转让或者抵押的属于侵权行为,是无效的。如果他私自转让给了别人,你有权确认转让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21: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