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刑事自诉案件,我是被告,原告司法鉴定结论为被告人面部软组织顿挫伤,皮肤擦伤属轻微伤。原告人提出身体不适一直不到庭。被告人在法院要求下签写保证书,在开庭前不得离开本市,随传随到,并冻结银行账户。求问:在此情况下被告人想去外地打工是否可以?通过何种方式可以申请尽快结案?本人QQ:553148447 急问!谢谢!
你的事情法院还没有判决,没给你定罪,你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可以到外地打工。你应该尽快和原告进行民事调解,争取判处缓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21:30:36